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遭台当局污蔑对台“渗透”,TikTok否认在台设立分公司******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 李 耀】民进党当局近日以字节跳动在台设立分公司为由对其进行审查,其旗下短视频平台TikTok以书面方式回复台湾“中央社”表示,近期媒体报道不实,“TikTok在台并无设立分公司”。
亲绿的《自由时报》日前声称,2018年3月成立的台湾“升洋国际生技有限公司”今年11月变更登记为“字节跳动台湾股份有限公司”,由台湾人出资,地址登记在台中市东区十甲路,董监事都是台湾人,资本额为1200万元新台币。对此,台当局声称,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网络社交平台不得在台湾经营相关业务。陆委会称,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然而,TikTok 19日回应近期的争议表示,并没有在台设立分公司。台“中央社”20日称,得到回应之后,该媒体记者前往公司登记地址,发现它设在一处住宅区大楼内,管理员表示没听说有什么字节跳动台湾公司在这里,并称整栋大楼几乎以住户为主,商业办公室较少。记者询问多名住户,大家都没听说大楼内设立了字节跳动公司。
近年来,民进党当局不断对在岛内年轻人之间颇为流行的TikTok大开杀戒,污蔑其对台湾“渗透”,还声称平台上有不少大陆“假新闻”。民进党“九合一”选举惨败后,蔡英文辞去民进党主席,后又由桃园市长郑文灿召集民进党检讨小组归纳败选原因,把“防疫”“兵役”和“TikTok”列为三大原因,开始新一轮对TikTok的追杀——先是唐凤主导的数字发展部门下令,限制公务机关通信设备及场所使用TikTok;之后台“财政部长”苏建荣19日声称,会进一步了解TikTok是否涉及逃漏税,3个月内提交报告。台“国安局”还抹黑称,解放军在TikTok“置入文宣”,“加强统战”,因此通告台湾各“部会”,尤其是“国防部”,并称要实时掌控分析“大陆网军”攻击。
即便民进党当局如此无理取闹地阻挡,依然挡不住TikTok在岛内的流行。台湾知名主持人陶晶莹近日开始使用TikTok,她对平台上的视频滤镜评论称,“难怪小孩迷上”,立刻掀起热议。民进党前“立委”郭正亮批评台当局称,TikTok被禁造成的民怨,甚至可能超过延长兵役的争议,因为台湾使用TikTok的用户超过500万,而兵役延长受影响的人很少。他说,很多人从TikTok上获得收入,经济不景气时,这种微小收入就显得无比重要。“中广”董事长赵少康称,年轻人爱看TikTok有他们的道理,平台上也确实有嘲讽民进党的内容,“受不了就直接禁掉,怎会怕年轻人怕成这样?”
“反中牌黔驴技穷,蔡英文必须转念”,新党前主席郁慕明19日以此为题评论称,民进党黔驴技穷,如果不继续打“反中牌”,接下来的选战都不知怎么打了。但大陆持续发展壮大已是定局,中华民族复兴进程更是势不可当;只剩一年半任期的蔡英文,实在应该仔细想想,自己要留下怎样的历史定位。台湾中时电子报刊登的一篇评论称,老百姓要的是真正的资讯安全,现在台湾网络诈骗、色情泛滥,网军更是大肆横行,唐凤怎么不去管管?台湾《旺报》20日发表社评称, 禁了TikTok,民众还有其他渠道获得信息,仍然能了解蔡英文当局所作所为,这次“九合一”选举青年觉醒,如果民进党不能虚心检讨败选原因,继续用“抗中牌”,2024年胜选也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