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4559万人******
中新网昆明2月4日电 (罗婕)3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云南省医保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559.76万人,较上年新增38万人。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君指出,2022年云南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为89.2%、71.96%,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风险可控。
在疫情防控方面,年内3次下调核酸检测价格,累计拨付疫苗采购资金46.78亿元、接种费用9.14亿元。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救治急需的53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累计向收治任务重的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4.21亿元,向村卫生室预拨药品采购资金8939.59万元。
深入融入乡村振兴,892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应保尽保,享受待遇3821.39万人次,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91.88亿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0.68%。
此外,云南省2022年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15万家,移送司法机关定点医药机构18家、参保人43名,挽回医保基金损失6.22亿元。
会议指出,5年来,云南省医疗保障实现病有所医,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覆盖,待遇“一站式”结算,助力全省756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2023年,云南省医保工作将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和省“十九条”紧急措施,加大向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做到费用精准及时拨付。同时,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防止规模性返贫。(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